环境污染物是指进入环境后使环境的正常组成和性质发生变化、直接或间接有害于人类生存或造成自然生态环境衰退的物质,是环境监测研究的对象。大部分环境污染物是由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有些物质原本是生产中的有用物质,甚至是人和生物必需的营养元素,由于未充分利用而大量排放,不仅造成资源上的浪费,而且可能成为环境污染物。
1、 环境污染物的分类
环境污染物按污染类型可分为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土壤污染物等;按污染物的形态分为气体污染物、液体污染物和固体污染物;按污染物的性质分为化学污染物、物理污染物和生物污染物。也可以根据人类社会活动的不同功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分类,主要考虑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和生活四个方面。
2、 污染物性质分类
(1)自然性。长期生活在自然环境中的人类,对于自然物质有较强的适应能力。有人分析了人体中60多种常见元素的分布规律,发现其中绝大多数元素在人体血液中的百分含量与它们在地壳中的百分含量极为相似。但是,人类对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其耐受力则要小得多。所以区别污染物的自然或人工属性,有助于估计它们对人类的危害程度。
(2)毒性。污染物中的氰化物、砷及其化合物、汞、铍、铅、有机磷和有机氯等的毒性都是很强的。
(3)时空分布性。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水和空气的流动被稀释扩散,可能造成由点源到面源更大范围的污染,而且在不同空间的位置上,污染物的浓度和强度分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同,这是由污染物的扩散性和环境因素所决定的,水溶解性好的或挥发性强的污染物,常能被扩散输送到更远的距离。
(4)活性和持久性。表明污染物在环境中的稳定程度。活性高的污染物质,在环境中或在处理过程中易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比原来毒性更强的污染物,构成二次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及生物。
(5)生物可分解性。有些污染物能被生物所吸收、利用并分解,最后生成无害的稳定物质。大多数有机物都有被生物分解的可能性。
(6)生物累积性。有些污染物可在人类或生物体内逐渐积累、富集,尤其在内脏器官中的长期积累,由量变到质变引起病变发生,危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
(7)对生物体作用的加和性。在环境中,只存在一种污染物质的可能性很小,往往是多种污染物质同时存在,考虑多种污染物对生物体作用的综合效应是必要的。
3、 污染物来源
(1)点污染源。浓稠集中的排放,如从工厂烟囱或污水排放口排放,固体废物在某一堆放点的集中堆放。
(2)线污染源。如行驶中的汽车沿街排放尾气。
(3)面污染源。稀淡分散的排放,如农田径流和灌溉排水就是水体污染的主要面源。由于降雨对大气的淋洗使污染物进入水体,这也是一种面源。过量农药和化肥的大面积施用也会构成一个区域性的面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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