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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示:化工围剿城市
 
  发布日期:8/10/20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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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快的城市化进程,正在迅速挤压、包围化工企业。而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告知,被我国许多城市所长期忽略

早在1997年,原劳动部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试点项目,共普查出重大危险源1万多处。

化工企业建设都要有安全距离。但涉及安全距离的地块谁来埋单,成了一个全国性难题。结果,安全距离变成了模糊地带。

本报记者 何海宁

实 习 生 王 凡 发自南京

夺命管道

在中国高速发展的这条快车道上,因化工厂爆炸造成无辜居民死伤的事故又将增添惨烈一笔。

7月28日,在松花江污染事故的同一天,南京栖霞区一废弃塑料厂在拆迁中挖断管道造成丙烯泄漏后发生大爆炸,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2700多户居民受损。

事后,官方多次提到“重大危险源”这一关键词。探究此次爆炸案的原因,正是施工方对重大危险源的漠视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造成的。

“这次事故是因为企业的地下管线,不属于重大隐患,而是重大危险源,它发生事故后会造成伤亡多、损失大的后果,稍有不慎,后果也严重。”8月2日,南京市安监局刘照华副局长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重大隐患“看不见摸不着”,难以预防,重大危险源是已经确定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场所和设施,可以提前进行预防和监控,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据南方周末7月29日报道,引起爆炸的丙烯管线,是从一个烷基苯厂输送到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的管道,直径159毫米。丙烯易燃,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明火都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拆迁施工方显然漠视了这处重大危险源。官方认定,爆炸前拆迁方是在进行“土地平整”,不过,多名化工工厂的企业主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说,施工方经常会擅自开挖地下管道,将收集到的管线拿去卖掉。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秘密。

南京市、栖霞区的建设、安监部门是否准确无误地向施工方指明地下管线的位置,并行使监管职责,官方并无详细解释。只是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在开挖之前,迈皋桥(栖霞区爆炸的地区)街道办和原南京塑料四厂职工,都曾发出警告。在开挖过程中,丙烯管道的所有者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还专门派出生产经营部副部长蒋山尊到现场指导。

据媒体报道,在出事当天,蒋山尊没有携带图纸,在现场只是凭印象放置禁止标识。

目前,除了施工方3人外,官方认定蒋山尊对丙烯管线管理不善负有责任。4名相关肇事者已于7月29日被警方刑拘。

不光施工方,生活在这条夺命管道之上的居民也是一无所知。王师傅在塑料四厂工作了近40年,她从未知晓地下管道的分布。一墙之隔的王小强,也从未有人提醒过他。

在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危险源之所以进行分类定义,正是因为它能够预防和监控,这也正是它弥足珍贵的原因。然而,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告知,被我国许多城市所长期忽略。

城市地下的“化工炸弹”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吴宗之从事重大危险源研究已有二十多年,他是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一直以来,他一直呼吁全国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

“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预防就跟打仗一样,如果不清楚敌人在哪里,这个仗很难打得赢。”8月2日,吴宗之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近20年来,各类安全生产、建筑施工的法律规范在不断增加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条款,然而,重大危险源引发的安全事故,依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

2004年4月15日,重庆市江北区的天原化工总厂发生氯气泄漏和爆炸事故,有9人死亡,3人受伤。与南京爆炸案如出一辙,同样发生在人口稠密的江北区腹心地带,导致近15万人疏散。事后重庆在主城区进行了大范围的化学危险源普查。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连续爆炸,造成七十多人受伤,数万人疏散。

今年1月9日,兰州石化公司下属的石油化工厂发生泄漏,导致爆炸和火灾,有6人遇难。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舆论对化工城市工业布局的思考,工厂分布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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