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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向自然妥协也是一种进步
 
  发布日期:9/7/20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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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长江设计院总工程师杨启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要给山洪、泥石流留足空间,这样才能减轻伤害。像绵竹市清平乡这样的汶川地震重灾区,在治理泥石流时可以借鉴甘肃舟曲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经验,放弃县城周边一些居民点,划定禁止居住安全线,将禁止居住区域作为泥石流缓冲地带。这样一来,泥石流就有地方堆积,不会冲毁房屋、埋没村庄了。

  杨院长的话给我们提供了应对自然灾害的新思路。很多时候,战胜灾害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也不一定是可行的方法,适时的回避和适度的迂回比正面迎击更有益于人类自身。

  最近几年,我们很少听到“人定胜天”之类过分夸大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口号了,取而代之的是“环境友好”,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事实上,人类不仅要与自然中的一花一木、一鸟一虫和谐相处,还要与自然中的风雨雷电以及所有的自然灾害和谐相处。无论是地震、海啸,还是洪水、泥石流,都是正常的自然现象,在特定的条件下必然会发生。我们所生存的地球原本就是沧海桑田、潮涌浪奔的产物,所谓的“灾害”都是以人类的视角为出发点的。只有在对人类构成威胁和伤害时,自然现象才会被称之为“灾害”。如果人类能保护好自己,地震不过是地壳的局部运动,山洪不过是水系的正常变化,喜马拉雅山的胜景、马里亚纳海沟的奇观和喀麦隆火山附近肥沃的土地同样是在这种变化中形成的。

  在人类不断演进、发展的过程中,地球上先后出现了很多无人区。这些地区或是荒漠、滩涂,或是终年积雪、寸草不生,不具备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无人区的形成可以说是人类与自然相互妥协的结果,而很多自然灾害的发生则是因为人类僭越了自然的权利。把原本属于山洪和泥石流的空间留给山洪和泥石流,把家园建在适于人类居住的地方,向自然作一些让步,自然才会回馈人类更多的祥和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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