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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地 西藏自治区率先颁布条例
 
  发布日期:2/12/2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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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是第15个“世界湿地保护日”,“森林与湿地”、“森林与湿地和水息息相关”成为今年湿地保护日的主题与口号。

    西藏湿地面积达600.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9%,居于全国首位。可有一部分天然湿地已经受到了现代工业的污染,湿地保护迫在眉睫。“十一五”期间,西藏新建了玛旁雍错、麦地卡等8处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新建了多庆错、雅尼等3处国家湿地公园,填补了西藏的空白。

    今年西藏将成为率先颁布湿地条例的省区之一,于3月1日开始施行《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对退化的湿地采取补水、限牧、退耕、封育等措施进行恢复。对于擅自排放水资源、在保护区内捡拾破坏鸟蛋的行为也将进行罚款。

    西藏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雷贵龙表示,“‘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22.3亿元用于防护林、防沙治沙、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五大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还将建立林业基础数据库,对湿地资源进行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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